9月30日下午,省政府召开了老旧营运卡车作废更新作业方针解读会,全省各地市别离设分会场,市政府分担副市长和有关部门担任人在分会场倾听方针解读,对老旧营运卡车作废更新给予资金补助。
2024年7月30日前(含当日)在本省完结注册挂号或提档过户的国四及以下排放规范中重型营运类柴油卡车。
其间:国三及以下排放规范营运柴油卡车作废更新最晚于2024年10月20日前完结。
2、作废并新置办新能源卡车(应归入《减免车辆置办税的新能源轿车车型目录》)和契合国六排放规范的低排放卡车(包含国六排放规范柴油、甲醇、燃气卡车)。
需求留意的是作废卡车《作废机动车收回证明》《机动车刊出证明》日期、新置办卡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挂号日期和《路途运送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方针施行期内。
契合条件车辆所有人填写《老旧营运卡车作废更新补助资金请求表》,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请求老旧营运卡车作废补助资金的,提交《作废机动车收回证明》《机动车刊出证明》《路途运送证》(或《路途运送证》刊出证明),以及车辆注册挂号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请求老旧营运卡车作废更新补助资金的,提交作废车辆的《作废机动车收回证明》《机动车刊出证明》《路途运送证》(或《路途运送证》刊出证明),新置办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路途运送证》,以及车辆注册挂号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请求仅新置办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卡车,提交《机动车行驶证》《路途运送证》,以及车辆注册挂号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关于老旧营运卡车作废更新,支撑作废国三及以下排放规范营运类柴油卡车,加速更新为新能源卡车和契合国六排放规范的低排放卡车(包含柴油、甲醇、燃气卡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