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立异: 兆易立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定见
兆易立异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兆易立异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咱们作为兆易立异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
独立、客观、公平的准则及态度,在仔细审理有关的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四届
一、关于以会集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法令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
维护整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出资的人对公司的出资信
心,安稳公司股票价格。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鼓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
司长效鼓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各方一起重视和促进公司健康
万元,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财物金额来历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运营、财政和
未来开展发生严重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独立董事以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计划具有必要性和可
行性,不存在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景象,独立董事赞同本
证券之星估值剖析提示兆易立异盈余才能杰出,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归纳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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